Wednesday, December 12, 2007

树老师

  又开始怨念了,以至于深夜找主席哀怨。
  归根结底,树老师还是过于自信,死不肯承认当局者迷。树老师陡然想起阿飞。没人会觉得自己是阿飞,阿飞也不觉得自己是阿飞。树老师一腔wy,吞进一只苍蝇,那滋味……
  大烂片tlw的s4里,我喜欢单纯善良的兽医mm。受伤害不能作伤害无辜的借口,万恶的Jenny啊。但我仍相信Jenny从兽医mm的眼里看到希望,女记者迟来10分钟,则Jenny的一生都可能不同。我们无法言说,见到一个survivor之时的欣喜。兽医mm的后文片子里没有交待,多半被毁了,终不能幸免。
  小李飞刀常被敌人揶揄和利用他多情的弱点,却依然故我,我真喜欢这样的人,到四十岁仍相信爱与情义,真是美丽人生。
  所以,骗就骗吧,伤害就伤害吧。
  树老师又一次精神胜利了。

Sunday, December 9, 2007

多情剑客无情剑

  豆瓣上veronique的书评写得静谧而忧伤入骨,诱得我去找来《多情剑客无情剑》看。之前,我居然还一直当书名就叫做《小李飞刀》的-.-|||。铁杆金庸迷对古龙却无知,并不是因为傲慢或偏见,实在是这人的作品良莠参差,书目又繁多,不知从何入手,于是就错过了。但是对于古龙,我一直是yy的。寒天雪夜,在破旧的酒馆里拿花生米下酒,那样的寒冷、寂寥与杀机四伏,金庸确实是不能的(风陵渡口,围炉夜话,小郭襄悠然神往于传说中的侠士,又是另一番风味了)。我曾经去翻那著名的《绝代双骄》,看到江枫和月奴的生离死别已经看不下来,觉得古龙写情,笔法未免也太拙劣。
  但《多情剑客无情剑》又是一样。所幸我读得不是太早,也不太迟,恰是时候。这次去外地,我ex像避瘟神一样避我,只好百无聊赖地在旅馆房间里读完这后半本书。冷香小筑的那片剪影,异常凄楚。

  书的好处,veronique从林诗音那一双手开始,都说尽了。我常常想,如果在少年时代错过了金庸,换作现在,或者四五年后再去看,是否还会觉得好。而古龙却不怕错过,至少这本书,年纪大些读或许更好。古龙的江湖里所有那些诡诈机锋,用起来险象环生,写一笔,可教人为之眩目,再一笔,说不定平添了鄙俗之气。《多情剑客无情剑》却有一种温润高贵的底色——因为这个中年落拓的咳嗽男,往那里一站,就荡尽了种种戾气,一派超凡脱俗,教人爱而嫉妒。这样的一个小李探花,古龙似是信手拈来,不费笔墨的,这是个什么人呐……再有,那寥寥几笔勾勒出林诗音,爱重怜惜跃然纸上。担了酒色之徒的恶名,在天长日久里一笔一划雕刻着深情的,又岂止一个李寻欢?
  把Windows Media Player设成循环播放,一遍遍听罗文版的小李飞刀,也不厌烦。难得一身好本领,少有歌词这样起头,而后的词句也极尽简朴,甚至粗拙。然而就是这样一首歌,一字一句,把半生愁情,拿酒来下。就是这样的小说与这样的歌,你可以找到许多更完美圆熟的作品,却不再会有这样一种恰如其分的情怀。刀锋冷,热情未冷,他也只是说,心底更是难过。时隔二十年,拉面头版的小李飞刀仍然用罗文的粤语歌做了主题曲,可见影响之深。

  说起影视版本,其实单就观感来讲,拉面头和萧蔷实在是一对璧人来的,拉面头的眼神煞是动人,萧美女作为林诗音,甚至是美得过分了,情节却不用说了,把浪子毫不矫饰的深情矫饰得不行。朱江和李琳琳的年龄与气质当然是贴切的,七十年代港剧的造型比较汗……邵氏的电影里,狄龙是太清朗挺拔了些,咳嗽的样子帅到叫人喘不过气,可是惟有楚原,拍得出那冷风如刀,砧板与鱼肉,惟有楚原,用摄影机在那个角度俯瞰李寻欢与阿飞的分离,雪地里两道独行的轨迹。

  对小说的情节有两处怨念。一是林仙儿的结局太惨,看到她我想起小王子的那朵玫瑰,玫瑰并不可憎,林仙儿也罪不至此;二是李寻欢最终从了孙小红,远走的是林诗音,这一对哀绝的恋人剩下零丁一个,愣头青阿飞絮叨什么喜酒不喜酒,很不wy。换我我便要阿飞从了洗心革面的林仙儿,过幸福日子去;而小李探花继续喝酒咳嗽雕人像,从远处望向冷香小筑的剪影,天涯永忆。
  sigh,果然满脑子的张翠山殷素素,又丁典凌霜华啊-,-bbb,所以金庸是金庸,古龙是古龙。为情为义,把心爱的女人送人,查老头子说这样的事情我是决计不做的。

  李寻欢,一个就够了。

Saturday, December 8, 2007

to your 28th

sj:

  好像每过两三年,我就会来这个城市一次。像往常一样,我在这里并不做什么,只是找个得体舒适的酒店住下,直至离开。虽然如果有兴致和时间,我会去总统府走一走,但也算不上是观光客。我仅仅是喜欢提起行囊离开一个地方的感觉,至于为什么是这里,坦白来说,这城市总是我的一个情结所在。
  而承认这一点,已经不再使我羞愧。你可知道,当我侃侃而谈数落你的愚蠢与不是的时候,无非要你知道留在原地的人是你,而我早已理性地前行。只有外强中干的人才这样虚张声势:撕碎IKEA的册子随旧物寄回原址,做出遗忘和决绝的姿态。在乎的人一定是输家,而我从来不能对过去的情事释怀,至今都不能,即使心里没有了情,都不能。What you’ve done totally made a fool of me. 这曾经是我极力想掩饰却其实昭然若揭的事实——我好像M. Butterfly里的Jeremy Irons,被自己对蝴蝶夫人的幻想所杀死,最后一幕里,他说,我知道我是全法国的笑话。

  但是现在,当我真的可以把这种难堪诉诸文字的时候,我眼前已经豁然开朗起来。
  我们之间的那些通信和零碎东西,大部分随着电脑的一次次崩溃而丢失,剩下的一小部分,翻阅起来,仍会不胜唏嘘。甚至是你推荐的三流小说,我读来都回肠荡气一番。在这样的一些时候,我总会有些欣慰,进而得出无限悲哀的结论:这一生最好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又有,见到你在某封信里写,要见无由见,见了终难判。就算那样几乎是因文艺情结浓厚而故作绝望的感情,在彼时都如同我在这世上的冠冕——自卑的小孩所能得到的最华丽的礼物。
  因此,我渐渐不觉得自己对往事的耿耿于怀是一件丢脸掉价的事情了。耿耿于怀与麻木不仁,说不上哪个更坏一些。所以我每次看到你在论坛里问一些汽车凉席能否带入境的问题,就开始纳闷。而那些不咸不淡的无聊对话,足够使我气急败坏。我当然不能据此断定你现在的生活里都是些汽车凉席的问题,但交谈下来总感觉不知为什么而气馁。或者,你把那些典雅精致的部分留给了现在的爱人;或者,是姹紫嫣红付与断井颓垣了。

  而我虚度了这几年光阴,做了一些调整,经过几重波折,伤害过爱我的人,最终不过发现自己无法改变骨子里根深蒂固的东西。仍然敏感怯懦,幼稚无匹,理想主义,热爱看方块字做戏,赞许的全是性情中人。
  我似乎也只能这样了。
  而面对你,至少有一件事情是让我觉得脸上有光的,那就是,无论何时何地,我都没有背叛过自己的心。
  除此之外,我只好继续没出息地对你念念不忘,并不是因为爱情,而只是因为,只有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才是真正的自己。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寂寞,那就是你;如果在你眼中我只是个讨人厌的喋喋不休的ex,那便不再会有任何人知道。

  一世人怎可能只有一段爱情,在过去和未来,总会有人爱我们,总会有人让我们倾心相爱,甚而成欢。只是:
  知音一个也难求。
  
  就不祝你生日快乐了吧,这么多年来,你可曾有一次记起过我的生日呢?

Sunday, November 11, 2007

韶华胜极

  我真是吃错药了,为了玩花名签的游戏,跑到五角场去跟学校里的人版聚,闲掷我宝贵的周末时光。结果抽到了麝月的荼蘼花,韶华胜极,开到荼蘼花事了,呜呜,老娘真是命苦。韶华胜极,坏在了最一个字上,就好像亢龙有悔,关键在一个悔字。按照一般的说法,麝月是群芳中的殿军,陪宝玉走到最后的人,脂砚批注:好歹留着麝月。结果好端端给高鹗又写没了,红楼未完,果然人生恨事。先不管它,开到荼蘼,真是不祥啊,不过后来我想反正无论抽谁个个薄命……后来又抽了一回尤三,天,更惨……
  正在看一本The Night Watch,阿朗的书评写得比原著好——或者因为我对英文文字的领悟力实在弱些。故事以倒叙的方式铺展开,刚结束了人心荒草丛生的1947,倒回1944的战火纷飞,秩序被破坏的年代,一场场都是倾城之恋。书评的结语说,“炮火照亮夜空的时候,一切秩序暂时消失。最美好的,永远是过去。”看,也是一出韶华胜极,也是哀婉花事已了。人同此心,我便不肯放下这本《夜哨》。
   回来的路上还是色了,没能戒,六块钱一张的碟。看完,没有更多可以说的东西,网上已经沸沸扬扬。豆瓣上有个veronique的文章真好,冰雪聪明,妙笔生花。这么多评论里我也只觉得她说得好:老易的眼泪并不那么值钱,而李安是坏人。王佳芝是天涯孤女,被这样被各方人士卖来卖去的,真可怜。邝裕民和那些稀里糊涂的同学们更可怜了——我觉得王佳芝其实倒是明白的。
  《色,戒》不是我那杯茶,李安的片子我只喜欢《卧虎藏龙》,玉娇龙那般的桀骜决绝,可不也是韶华胜极。
  荼蘼的花语还是很百搭的啊,有多少人真的相信明天会更好,有多少人看向积满灰尘的过往暗暗掉泪。

Sunday, November 4, 2007

文艺青年的三流格调

  我一直以为永泽的话是对的——死了不到三十年的作者的作品,不值一读。我甚至还如此告诫过别人,结果回头一想,自己中意的作家似乎一个都没死,便觉得自己很ws。主席常常说我文艺,我至今都不明其褒贬。在我看来,所谓的文艺或清高都是不受待见的品质,需要另做一些事来中和它的消极影响。至于伪文艺或假清高,人当然不能缺乏自嘲的勇气,被人说来却会觉得冤枉。文艺这种早就不流行的东西,边个得闲作伪。

  偶然在网上的沧月的镜系列续篇,匆匆几眼把它扫完了,还是怔忡。其实我很烦沧月这个女人,总觉得她不地道。新写的东西贴一点留一点,吊足读者的胃口还心心念念着版税。不好好写书的时候,贴点自己的艺术照上来供拥虿们赞赏,就很芙蓉,完全没有“下蛋的鸡”的自觉。然后她的风格却是我喜欢的这一路的,读来就会感慨。以我如此高龄,去感慨十六岁小妹妹们感慨的情节,就还蛮羞愧的。大约只要是文艺青年,都有些文艺青年的恶趣味,文艺与格调无关,而在于自身的审美和性情。
  白璎成了齐鲁边界的那个女人,挽不住错过的光阴;云焕临死说我非常爱您,慕湮茫然答应,在最后一刻心如刀绞。这些角色无一例外都以一念之执作为自己的注脚与片尾定格画面,俗套落尽。
  这恰恰是我喜闻乐见的形式。我愚钝的眼力所及,总以为践蹈尘缘,比静坐于莲花之上更美不胜收。
  大约是三年前的时候,有人把沧月的镜系列推荐给我。我看过许多别人推荐的东西,从来就只有这个人的,每每深得我心。虽然为此,我必须承认自己的三流格调,但我那时很快乐。读完这几部镜,好像某个时代终于完结了。停杯投箸,悲从中来。

  他想,她一定是在陪伴他吧?摒弃了一切外来的干扰,抛开了所谓的民族、地位、时间的约束,只是在黑暗里默默地相守,仿佛想把他们一生中错过的光阴全部弥补回来。
  ——这是他们在有生之年未能做到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