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9, 2007

多情剑客无情剑

  豆瓣上veronique的书评写得静谧而忧伤入骨,诱得我去找来《多情剑客无情剑》看。之前,我居然还一直当书名就叫做《小李飞刀》的-.-|||。铁杆金庸迷对古龙却无知,并不是因为傲慢或偏见,实在是这人的作品良莠参差,书目又繁多,不知从何入手,于是就错过了。但是对于古龙,我一直是yy的。寒天雪夜,在破旧的酒馆里拿花生米下酒,那样的寒冷、寂寥与杀机四伏,金庸确实是不能的(风陵渡口,围炉夜话,小郭襄悠然神往于传说中的侠士,又是另一番风味了)。我曾经去翻那著名的《绝代双骄》,看到江枫和月奴的生离死别已经看不下来,觉得古龙写情,笔法未免也太拙劣。
  但《多情剑客无情剑》又是一样。所幸我读得不是太早,也不太迟,恰是时候。这次去外地,我ex像避瘟神一样避我,只好百无聊赖地在旅馆房间里读完这后半本书。冷香小筑的那片剪影,异常凄楚。

  书的好处,veronique从林诗音那一双手开始,都说尽了。我常常想,如果在少年时代错过了金庸,换作现在,或者四五年后再去看,是否还会觉得好。而古龙却不怕错过,至少这本书,年纪大些读或许更好。古龙的江湖里所有那些诡诈机锋,用起来险象环生,写一笔,可教人为之眩目,再一笔,说不定平添了鄙俗之气。《多情剑客无情剑》却有一种温润高贵的底色——因为这个中年落拓的咳嗽男,往那里一站,就荡尽了种种戾气,一派超凡脱俗,教人爱而嫉妒。这样的一个小李探花,古龙似是信手拈来,不费笔墨的,这是个什么人呐……再有,那寥寥几笔勾勒出林诗音,爱重怜惜跃然纸上。担了酒色之徒的恶名,在天长日久里一笔一划雕刻着深情的,又岂止一个李寻欢?
  把Windows Media Player设成循环播放,一遍遍听罗文版的小李飞刀,也不厌烦。难得一身好本领,少有歌词这样起头,而后的词句也极尽简朴,甚至粗拙。然而就是这样一首歌,一字一句,把半生愁情,拿酒来下。就是这样的小说与这样的歌,你可以找到许多更完美圆熟的作品,却不再会有这样一种恰如其分的情怀。刀锋冷,热情未冷,他也只是说,心底更是难过。时隔二十年,拉面头版的小李飞刀仍然用罗文的粤语歌做了主题曲,可见影响之深。

  说起影视版本,其实单就观感来讲,拉面头和萧蔷实在是一对璧人来的,拉面头的眼神煞是动人,萧美女作为林诗音,甚至是美得过分了,情节却不用说了,把浪子毫不矫饰的深情矫饰得不行。朱江和李琳琳的年龄与气质当然是贴切的,七十年代港剧的造型比较汗……邵氏的电影里,狄龙是太清朗挺拔了些,咳嗽的样子帅到叫人喘不过气,可是惟有楚原,拍得出那冷风如刀,砧板与鱼肉,惟有楚原,用摄影机在那个角度俯瞰李寻欢与阿飞的分离,雪地里两道独行的轨迹。

  对小说的情节有两处怨念。一是林仙儿的结局太惨,看到她我想起小王子的那朵玫瑰,玫瑰并不可憎,林仙儿也罪不至此;二是李寻欢最终从了孙小红,远走的是林诗音,这一对哀绝的恋人剩下零丁一个,愣头青阿飞絮叨什么喜酒不喜酒,很不wy。换我我便要阿飞从了洗心革面的林仙儿,过幸福日子去;而小李探花继续喝酒咳嗽雕人像,从远处望向冷香小筑的剪影,天涯永忆。
  sigh,果然满脑子的张翠山殷素素,又丁典凌霜华啊-,-bbb,所以金庸是金庸,古龙是古龙。为情为义,把心爱的女人送人,查老头子说这样的事情我是决计不做的。

  李寻欢,一个就够了。

2 comments:

沁清 said...

果然困了最后打错一个字-。-

小鱼 said...

有两个,武林就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