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31, 2009

私人情感

也许每个人都曾经,在他人生的某个阶段,以为自己是不会老的。我现在已经不特别年轻,将来年纪也只会越来越长。温习记忆中那些收藏时,我习惯用现在的年份减去那部作品发行的年份,这个数字渐渐变成一个十年,而后又一个十年。有点像《半生缘》里沈世钧想起顾曼桢时的暗暗心惊——他们认识竟然已经十四年。

与这些作品的相逢见证了我们的青春岁月。这是一种私人情感。因为珍之爱之,私心里就不愿意它被张扬出来,而后被热烈地追逐与讨论。某天半夜三点,已经很困却赖着不想睡觉,不经意打开子夜同学的歪酷博客,听到背景音乐的时候尚来不及反应,某根神经就被牵动起来。离开自己的白驼山有多久,感触就有多深。她写的东西正是我想说的,今夜在影院,左近一样有鼾声与不合时宜的笑声。走出来的时候听到有人在说这片子就是太文艺腔了。这十余年来,我们看着那些台词被奉为经典、竞相传抄继而用得俗烂,正如看曾经爱过的人功成名就镀上金漆,你却只在意他正当好年华之时。当所有术语、解构与争辩都一扫而空时,你才能看到它的本质,爱它的本质。这无关复杂无关晦涩无关文艺腔,它只是一些人的那杯茶。它是我的那杯茶,仅此而已。

终极版的国语配音是一场噩梦。习惯了张国荣低沉的原音,甚至是稍嫌清亮的国语配音,唯独难以忍受欧阳锋说一口带儿话音的大咧咧的北方国语。还有张曼玉,因为印象根深蒂固,在我脑海里,她倚在窗边的形象一直配的是轻悄的说话:在我最好的时候,最爱的人不在身边……甚至也不是张曼玉的声音。当然这些不过是私人情感。

润饰过的画面中,林青霞的男装愈显俊逸,是我以前没有发觉的。那些水光山色,美人如花,如何描写都是多余。 

这是我最钟爱的一帧: 

Sunday, March 29, 2009

《死亡约会》外一篇

  大约几个月前Jessie跟我讨论阿加莎的戏剧论文该怎么写,我说哪个阿加莎,她说就是阿加莎推理戏剧季《捕鼠器》、《无人生还》的那个阿加莎。我就答说小说是看过不少,著名电影如《尼罗河上的惨案》或《东方快车谋杀案》当然也没错过(但那是当作上译厂的配音盛宴看的),单凭这样恐怕不能够跟你探讨论文的写法吧。后来我就瞎掰说,大可以从性别角度出发,女性作家描写人物是如何,她推动情节发展的方式是如何,人物之间的相互关联又是如何,等等。昨夜回家,在网上看毕《死亡约会》原著,突然觉得有话要说。
  伟大的心智往往兼具两性特质 (A great mind must be androgynous,译成“伟大的灵魂雌雄同体”是否稍有不妥?),是我看完小说的第一反应。一方面,阿加莎是冷静、超然而犀利的,她借助侦探波洛为桥梁冷眼观世,在云端之上微笑或叹息——她是他们的造物主;但另一方面,她又是敏锐而感性的,她对笔下人物的描摹方式让人联想起女子细致秀气的笔迹,不是另一种大刀阔斧的古拙笔法。《死亡约会》里的年轻女医生莎拉金即是一个兼具两性特质的角色,她时而变身追求爱与自由的热情女郎,时而返还其专业人士的理性与克制。她不依不挠地坚持自己对死亡时间的判断,显示难得的气魄和自信;而与之相对的是羸弱矫情的普莱斯小姐——无疑,后者阴性气质过重了。莎拉金这样的角色很难让人不喜欢,正如郭襄,她们性格中那磊落洒脱的一部分,并不常见于女性。小说中,金小姐最妙的一句台词是关于基督教的:  
“这个嘛,以前我认为我什么都不信。现在,我就不知道了。如果所有教堂、教派以及不断进行无聊论战的教会,都能一扫而光”,她装出粗野的姿态,“这样我就可以清楚看到骑驴进入耶路撒冷的基督,我也许会信仰他。
  中国人以“冰雪”二字来形容一个女子的聪明,实在是好。这句清爽剔透的感觉是女性所独有的。看阿加莎的小说常感到冷香扑面。
  阿加莎与第二任丈夫在小亚细亚相识,婚后曾跟他去北非考古。她或许有东方情结(仅指近东中东),否则她笔下最扑朔迷离而又光彩夺目的推理故事不会总是发生在这些地方。这个从“文明”的西欧看向北非及东方的角度,本身就太有趣味。以《死亡约会》来说,那背景更是圣城耶路撒冷,阿拉伯译员自称基督教徒,在教会学校里学过济慈和雪莱的诗,是种无法让人发笑的幽默。
  《死亡约会》小说结案后有一段小小尾声,是侦探波洛于五年后重遇走出母亲阴影的博英顿一家人。当年饱受精神疾患折磨却美丽宛如精灵仙子的小女儿吉妮芙拉已成为演员,在伦敦的剧场演出《哈姆雷特》的奥菲利娅。已成为雷蒙德太太的莎拉在家族聚餐时,面对吉妮芙拉耀目的红发和如花容颜,蓦然意识到她与母亲博英顿老太太的相似。那尊胖大、丑陋可憎的雕像,也曾有过吉妮一样的如花容颜。只是母亲阴暗,而女儿光明。
  这样的笔法,已经稍稍超越了侦探小说的界限,但是很快又收住。她总是在凶杀与阴谋之间透露一点点温情与感性,却不让你看尽。她如此冰雪聪明。

《死亡约会》——牢骚+剧透

  我拿到的宣传册上写,戏剧版的《死亡约会》是阿加莎克里斯蒂为适应舞台需要特别抽去侦探波洛的角色而重新选择凶手并改写的。所以这出本季中文版首演的《死亡约会》,我不确定是出自阿婆之手,还是在此之上另有几番改编。无论如何,这出戏是令人失望的。情人说若不是看到我和太后失望的表情,她简直要怀疑我俩的品位。回家找了原著看,果然这原本是一出精彩的故事。

  在剧中,威斯特霍姆夫人、希格斯、普莱斯小姐和阿拉伯导游这条线与主线剧情基本无关,如果仔细推敲,它的作用不过是制造噱头,引发观众席上的笑声。没有一个侦探小说家会如此奢侈,用近三分之一的时间描述跟悬疑推理毫不相干的东西。这样说或许不那么公平,因为看来,正是最后普莱斯小姐不经意间说出实情,使整个案件水落石出。但普莱斯小姐或者是说谎呢?她在开场伊始紧张兮兮记不得自己的姓名,曾让我觉得大有可疑——因为在阿加莎小说里,冷静沉着的杀人犯往往乔装成为神经质的傻大姐。那假使证人证言不可信,作为物证的手杖和注射器又如何?事实上,任何人都有能力在犯罪后把注射器藏在死者的手杖里。作为悬疑推理剧,这出戏致命的弱点是,案件最终结论完全仅基于普莱斯小姐的证词以及医生对死者心理状态的推断,之前的一切事件与推理(尽管这推理也苍白贫乏)都显得冗余而无用。

  所以,三分之一的时间被用在了无关紧要的旁线上,而另三分之二则用来描述博英顿一家的异常与博英顿老太太阴暗扭曲的心理。至于推理,我感觉那是为了不负“悬疑推理剧之名”而挂上的羊头。但它所讲述的爱情不太动人,心理剖析亦不深刻,因此我看不到太多可取之处。
  原著里没有粗豪乡绅希格斯,阿拉伯导游亦不是重要人物。博英顿家有长子伦诺克斯、次子雷蒙德、女儿卡罗尔及幼女吉妮芙拉,其中吉妮芙拉是博英顿老太太亲生,与兄姊为同父异母。在剧中,卡罗尔这个人物被和哥哥雷蒙德合二为一,而她的部分言语和行为则由伦诺克斯的妻子娜丁代劳。年轻女医生莎拉金在原著里更睿智果敢,也倾心于雷蒙德,但不至像戏里那样倒贴懦弱无用的二世祖。
  博英顿太太在原著故事进行到三分之一处就死在旅程中。作者并没花太多笔墨在她的言行上,更多是侧面渲染她在家族内所造成的恐怖压抑的气氛。事件前夜,大侦探波洛曾在窗口听到一个年轻人的声音:必须要杀了她。正是雷蒙德对妹妹卡罗尔所说的话。与此同时,杰拉尔博士发现药箱里的洋地黄素与注射器被盗。波洛曾假设博英顿家中一个人与几个人谋杀了博英顿老太太,而其余家庭成员则为了维护罪犯而给假证词。经过一系列调查,却发觉博英顿兄妹的证词全都相互矛盾。原来伦诺克斯与娜丁,雷蒙德与卡罗尔皆相互误会继母为对方所杀,为维护对方而给出假口供以混淆视听。
  强硬的政治人物威斯特霍姆夫人与神经质的普莱斯小姐亦在波洛问讯之列。波洛发觉威斯特霍姆夫人注意细节,观察力与记忆力惊人,而与之相比,普莱斯小姐则心智脆弱摇摆不定,认知极易受人操控。两人都回忆说死者生前曾与一个“阿拉伯仆人”发生过争执,而该“阿拉伯仆人”衣衫褴褛、绑腿松散。波洛发觉这段描述中的一个失误:从两百码远的地方是看不到裤子与绑腿的情况的。叙述者为什么要强调裤子和绑腿的情况呢?也许因为实际上裤子上没有补丁,而也根本没有什么绑腿。威斯特霍姆夫人与普莱斯小姐是从各自的帐篷看到阿拉伯仆人的,而实际上普莱斯小姐看到的阿拉伯人正是威斯特霍姆夫人——她换上卡其上衣和骑马裤,用方巾做成阿拉伯人的头巾,乔装打扮后到博士的帐篷里盗取了药剂和注射器,而后勇敢地走到死者跟前实施谋杀。谋杀发生后,卸下伪装的威夫人与普莱斯小姐经过死者面前并与之打招呼,她对普莱斯说:“真无礼,只哼了一声。”以做成博英顿老太太当时仍未死亡的假象。之后,威夫人同样利用其政客的煽动力影响了普莱斯小姐的认知与记忆,使得两人在接受盘问时,关于“阿拉伯仆人”一节给出一致的口供。
  女医生莎拉金回忆,自己在耶路撒冷时曾跟博英顿老太太有过一番对峙,而最后博英顿太太可憎的眼神穿过她望向身后的虚空,说“我决不会忘记——什么样的行为、什么名字、什么样的脸型都不会忘记。”这情节看来好似作者刻意做成的恐怖效果,在推理过程中却被认为是有所指的——因为当时,威夫人也在场。博英顿夫人结婚前曾做过监狱女看守,而威夫人多年前曾在她的看管之下服刑。当博英顿太太在所罗门饭店看到如今在异国功成名就的威夫人时,她邪恶的控制欲与折磨本能被激发,因此在案发的下午,她遣散那些被她玩腻了的、失去了生气与反抗心的儿女们,转向威夫人下手。威夫人是新鲜的玩具,被人揭发有前科即意味着政治生命尽毁,这种擒与纵的游戏正是博英顿老太太的心头最爱,殊不知曾入狱的威夫人仍保有罪犯的勇气与谋略,遂被反噬。
  博英顿家患有幻想症的小女儿吉妮芙拉是另一处旁证,事发后,她的幻想故事中无故加入了阿拉伯酋长的情节。波洛推测由于杰拉尔博士与吉妮芙拉的帐篷位置邻近,威夫人乔装打扮之后曾入错吉妮芙拉的帐篷,那阿拉伯人的打扮为她的妄想添油加醋。

Saturday, March 21, 2009

8:30pm-9:30pm, March 28


 

 



Sunday, March 15, 2009

仍然记得个一次……

  周末晚上电视里放周星驰的《鹿鼎记》和《鹿鼎记II神龙教》,真是好看,有林青霞李嘉欣两代大美人,和那些温馨熟悉的噱头。片尾曲里是黄霑的声音。
  我们这个时代的小孩的香港情结也是后世无法得知并且不能体会的,念天地之悠悠啊。我想象自己数年后重温《东邪西毒》或《东成西就》的场景,几乎要落泪——那样豪华的阵容,那些名字。
  就在msn上跟月月说,总有一天我们将像他们怀念邵氏电影一样怀念《鹿鼎记》们。
  见到自己的google播放器里有一首歌名字叫做《仍然记得个一次》,也不知道是不是当年《神雕侠侣》出外景时,小刘天王对着陈玉莲遐思时播的那首背景音乐。

Saturday, March 7, 2009

The Reader

  但凡涉及二战、纳粹和集中营的片子,影评决不肯放过罪与罚这个视角。也许是由于观察角度不同——我最在乎的永远是人,是个体的个性与情感冲突——所以我看The Reader的时候,没有花甚至一秒钟时间去考虑Hanna Schmitz是否真心悔过的问题。这不是个重要的问题。对一个民族来说,反思与忏悔是重要的,可是把它交由一个微不足道的个体来承担,这是荒谬的。Michael Berg的同学在课堂上怒斥,说这场审判是在转移注意,靠审判这特定的6个女人来回避所有德国人的罪孽。

  这个女人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她没有接受教育,却天生敏感忧愁。这让我想起三毛在《荒山之夜》里写的那个少年木匠,她说那孩子跟其他粗爽鲁直的木匠师傅不同,他的灵魂里似乎多了一些东西,她不知道是否应该鼓励他去念书,对那个世界的向往只怕让他更痛苦。在大多数时候,Hanna给人的感觉是高大丰腴的、烟火气的、关于肉欲的。但是在某一场戏里,她躺在浴缸里,英气的眉宇间锁着一层薄雾,跟着犀利地一挑,我竟看见一个思考者的形象。她会随着Michael的阅读雀跃或是痛哭,也会像一个严肃的批评家一样阻止Michael读那些她认为下作的文字(说起来,《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确实有时笔调龌龊)。没人能想到她对自己的文盲身份敏感至此:升职即意味着将有人发现她不能读写,她最初离开西门子而应征做纳粹集中营的看守,也无非出于这个理由;为了那份身为文盲的羞愧,她宁愿承担谋杀罪名,这是庸常人做不到的。

  教育的缺乏使得她浑浑噩噩、不通世务。二战结束,纳粹倒台,新的意识形态被确立起来。可以想象这个国家的智识阶层经历过多么强烈的振动,但这些事情跟她没有多大的关系,她唯一的爱好只是阅读,阅读是她深藏的羞愧与热忱。很多人说Michael最终没有出庭作证是无法面对自己曾跟这样的罪人有过亲密关系,我却以为他是在保全这个女人的尊严和体面。一个无亲无故,毫无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底层妇女的尊严和体面当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东西,可是那是她唯一的东西。

  其实我不知道忏悔这件事本身是否有实际意义。而这件事又太容易被仪式化,它也可以是由一小部分人表达表达主流观点,而后大多数人跟着起哄的。德国人亦并非个个是哲学家思想家,大多数人也只是关心吃饭睡觉的普通人。那些在法庭上把所有罪行推给Hanna的女人,她们在日后想要做出忏悔的姿态也是轻而易举的,可是这又能改变什么呢?因为历史不能被改写,没有人能够忏悔什么,也没有人值得被原谅。谁都不会比谁无辜。当Hanna在法庭上拍案申辩那仅仅是她的工作责任,当她留下遗嘱将仅有的7000马克留给集中营的幸存者,我感觉即使她并未在深刻意义上认识过自己的罪行,她也是个比其他很多人好得多的人。

  我想到李安的王佳芝,被意外卷入政治事件的天涯孤女,在行刑时她脸上有不可捉摸的神色,我把她解释为轻蔑与不屑——对革命热血背后的那一片阴霾,对人性本身的残酷与虚伪。

  Hanna Schmitz亦不过是个普通女子,即使她的天性与出身相违背。在我眼中,这不是一个女刽子手通过文字的教化而悔罪得救赎的故事,而是对强势实体——国家、集体、社会——的质疑与嘲讽,为着它加诸在任何个人身上有形或无形的伤害。

Thursday, March 5, 2009

The nice young revoluntionaries on OUR road...

  有的电影热烈如孩童般探求人性之丰美,有的电影悲悯如智者一般揭示人生的无奈。这都是我爱看的电影。Revolutionary Road对我来说其实毫无新意,这只是另一个关于”细致的受折磨的灵魂“的故事, 我的脑子里已经存在太多不同版本与表现形式的这样的故事。我始终认为创作这些故事的人是爱他们那些神经质的、饱受折磨的人物的,比如影片结尾里老先生熄掉助听器让世界回归一片清静,是对革命之路上那一对璧人的最终致哀。

  也许真的如影评所说,故事讲的是”交流的无用性“,讲的是婚姻关系双方的自私,讲的是不切实际的狂想的最终陨落。但这是不足够的。如果人性如此贫乏浅薄,那任何人都应该能在正确的指导下解决问题而获得圆满的生活。然而把生活弄得一团糟的,往往是那些比心理医生脑子更好使的人。精神病人John的设定到让我想起《挪威的森林》里的阿美寮,作者一语道破:那里的医生跟病人其实该对掉。母亲期望年轻有为的Wheelers夫妇能治愈John的精神疾患,而事实上却是John的造访唤醒了两人尘封的热望。而也是John,不留一丝情面地揭示出两人心中的不安与自私——我想John之所以暴怒,多少也因为他感到被背叛。他还对Frank说,钱是个好理由,但永远不是真正的理由。

  真正的理由是人心的怯懦,它不足以支付任何华丽的可能性。他们憎恶生活那无望的空虚,而恰恰是在这种空虚里他们得以安稳,他们费力抓住身周的一切,作为务实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在所谓“不切实际的狂想”对他们做出任何实质性的伤害之前,他们已经将自己掏空。

  当革命之路这个名字第一次闪烁于他们年轻的心中之时,悲剧已经注定。